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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山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05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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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福山区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方案》(烟福人社﹝2020﹞24号)精神,拟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,现公告如下:

一、安置计划

本次共计划安置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6名

二、安置条件

1.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政治清白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无犯罪记录,无参加邪教情况,本人无赌博、酗酒等不良嗜好,具备履职所需的政治条件;
2.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,外观无明显特殊缺陷,无纹身,无语言和肢体功能障碍,无传染性疾病等,具备履职所需的体能条件;
3.经福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,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烟人社办发﹝2019﹞8号)执行。

三、报名

1.报名方式:本次安置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2.报名时间:2021年5月26日至5月27日。
上午:9:00—11:30   
下午:2:00—4:30
3.报名地点: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13楼 。
4.资格审查:报名人员持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》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
四、安置原则

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,依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,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,由用人单位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。

五、安置后待遇及工作内容

1.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,由用人单位按月将人员工资、保险及费用据实拨付到劳务派遣机构,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时给就业困难人员缴纳企业社会保险、发放工资,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2. 从事福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基础业务工作。
3.安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,逾期不到岗,按放弃录取资格处理。
4.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内发现违规、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,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应聘人员应详细阅读本招聘简章,并在招聘期间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及网站公告,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对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安置的,责任自负。

咨询电话:
0535-6258301
18906389056

山东联通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5月25日